私隐政策声明
私隐政策
我们有责任保密阁下提供的个人资料。此外,在收集、保存和利用有关资料时,我们会严格遵守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颁布的个人资料(私 隐)条例》(下称「《条例》」)的规定。阁下有权提出要求,索取及修改我们持有的阁下个人资料,我们会根据《条例》的规定处理阁下的要求。阁下的个人资料已列作保密类别,只有根据《条例》或在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下,我们才会作出披露。阁下的个人资料,主要是为符合本网站须遵守的规定予以披露。
第三方的资料内容及监察
对于由本服务使用者及其他第三方提供的资料内容,我们只负责发布和刊载,不会进行编辑。由第三方提出或提供的任何服务、建议及其他资料或资料内容,包括其他服务使用者提供的资料,均属有关资料的作者或发布者所有,不属我们所有。对于任何人就本服务提出的意见、建议,资料和声明,我们一概不会负责,亦不会对其准确性和可靠性作出保证。为确保符合法例及政府的法定要求,或基于任何其他目的,我们有权(但没有义务)监察及检阅本服务的内容及本服务使用者的帐户资料,以确定是否符合条款及细则及我们其他现行规则的规定。阁下明白并确认,我们不会监察资料内容的准确性和可靠性。
阁下的资料内容,特许权,申明及保证
对于阁下透过资料输入表格提供、作为在本网站刊载的资料内容(「阁下的资料内容」),所衍生的责任一概由阁下承担。我们只担当发布和刊载阁下的资料内容的被动角色。然而,如我们相信阁下的资料内容会使我们负上任何法律及其他责任,我们保留移除有关资料内容的权利。阁下申明及保证阁下的资料内容:
- 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版权、专利、商标、商业秘密及其他专有权利、出版的权利及私隐权;
- 不会违反任何法例、成文法、条例或规例,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国家安全法例和规例;
- 不含有中伤或商业诽谤成份;
- 不含有色情或淫亵成份;
- 不会触犯任何有关不公平竞争、反歧视及虚假宣传的法例;以及
- 不含有任何病毒、特洛伊 (Trojan horse)、蠕虫 (worms)、定时炸弹 (time bomb)、消磁 (cancelbots)或其他具同等侵害性或破坏力的例行程式。
在此,阁下同意免费并不可撤回地授予 https://www.schsa.org.hk 永久及可于全球多层重分授之权利,在任何已知或未知之媒体行使阁下的资料内容之版权。以上内容并不适用于凭超连结连接的网页的资料内容,或任何阁下没有提交予我们的资料内容。
倘本私隐政策的中文本与英文本有任何差异的地方,则以中文本为准。
收集及使用个人资料声明
收集个人资料
长者安居协会(协会)致力保护您的私隐。我们会向阁下收集您的个人资料,例如:姓名、地址、电话号码、身份证号码、年龄、居住情况、病历、药物服用记录、覆诊记录、所在位置、移动状况、电池数据、信用卡资料等。您必须提供这些资料否则可能令协会无法为您提供服务。
协会收集到的个人资料有以下用途:
- 处理和评估服务订户及/或使用者的申请或要求;
- 提供我们的服务包括紧急和非紧急服务;
- 联系服务订户及/或使用者;
- 管理我们的运营和服务,包括向服务订户发出账单及收据 ;
- 举办活动、教育、培训及/或研究用途;
- 根据或遵守任何法律、规则、法规、业务守则或准则进行披露;
- (在您同意的情况下-见下文)募捐及/或推广用途 ; 及/或
- 其他与上述任何一项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用途。
转交个人资料
我们亦可能将您的资料转交予i)执法机构、政府部门及/或监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局,医院管理局,社会福利署,房屋署和香港房屋协会;ii)为您提供服务及/或协助协会营运的其他人包括但不限于我们的代理商,承包商和分包商; 及/或iii)任何对协会负有保密责任并已承诺保密的其他人。
使用个人资料
协会有权向订户、紧急联络人或用户的家人/朋友就用户的情况进行沟通。在沟通过程中,协会有可能会涉及用户与协会的接触次数、性质、用户的位置、生活近况、健康情况或/和情绪状态等,但协会会尽量对用户的个人资料和任何具体谈话内容进行保密,不会随便公开。
查阅及变更个人资料
如阁下欲查阅或变更阁下的个人资料,请以下述方式联络协会的保障个人资料主任:
地址:香港九龙何文田爱民广场二楼S2(长者安居协会爱民总办事处)
电话: 2338 8312
电邮地址:schsa@schsa.org.hk
我们可能会为处理查阅及变更个人资料请求收取合理的费用。
推广
为与您保持联系及使您能了解协会的最新消息,包括任何最新优惠、折扣、新服务及产品资讯、募捐活动及推广活动,协会会不时向您发放此等讯息。
如果阁下不欲协会使用阁下资料作推广用途,烦请在服务协议及/或安装单上选择不接受推广,或阁下亦可在任何时候以上述方法联络协会的保障个人资料主任。
*以上声明是按照香港法例第486章《个人资料(私隐)条例》的规定和标准所制定。
(2024.09.04)